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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空气质量监测 年内确定74个城市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表示,今年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实施空气质量评价新标准,昨天广东省率先在全国第一家同时发布了珠江三角洲62个按照新的监测点位开展的监测数据和实时的AQI数据。

 
  新空气质量标准颁布之后,目前已经明确第一阶段实施的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且开展试运行,12月底前开始对外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地区)先行开展监测,并发布信息。


  从技术上讲,空气质量的监测,应该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这涉及到监测点位的布设、监测人员的资质、分析方法的选择以及监测设备选型等多种因素,并采取严格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才能保证监测结果科学和准确,包括国外的同行们也都知道这个要求的。


  从5月底调度的情况看,目前第一阶段实施的74个城市中,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33个城市已经开展了PM2.5新增指标研究性监测,并发布了监测信息。其他城市也正在积极做好准备。环保部将定期调度和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并开展监督检查。按照新标准的要求,我国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更加精准,也更加规范,完全能够满足公众以及各国驻华机构和人员对环境质量信息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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