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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_医药资讯

  甘肃省为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日前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鼓励和支持大、中型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多方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方便群众就医。  日前出台的《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提出,卫生资源向社区合理转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以预防为主,为社区居民提供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综合、连续的基本卫生服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鼓励支持大、中型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多方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城市一、二级医疗机构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进行结构和功能改造,促进卫生资源向社区合理转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主体,原则上按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规划设置,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按照相关要求,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依据其服务区域和服务人口,原则上一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覆盖人口3万-5万为宜,以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结构;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人口5000至2.5万左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的服务区域应划分明确,不重叠设置;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市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执业审批,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证明》后方可进行执业活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通过开展社区诊断,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及各项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落实社区内各项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社区居民需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及时提供入户服务和开设家庭病床,有条件的可实行24小时接诊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开展部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可依据有关规定,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此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照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目录配备常用、急救药品,杜绝超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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