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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招商 培训经理人是“职责所在”

  在医药招商产品自营的背景下,医药招商企业要向业务员提供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等内容的培训,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没有什么疑问。特别是当产品属于独家品种,作用机理很独特时,更要通过培训,让业务员掌握好销售该产品所必备的技能,这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因为企业的管理者深知,业务员的技能决定着处方药推广成功要素中的50%以上。典型的跨国药企,培训预算占销售额的1%,医药招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集中式培训15天。

  
  然而,当医药招商企业走产品招商制销售时,是否需要培训代理商的业务员?观点就改变了。最普遍的理由是:业务员属于代理商,不是本企业的,没有义务去培训他们。折中一点的认为,只要培训产品知识就行了,医药招商企业的推广费用应该投放到教育医生的活动中。

  
  无论是医药招商制还是自营产品的业务员,通常手头总有几个品种在同时推广,假设有3个吧。如果他每天拜访医生的有效时间是6小时,他会怎么分配时间呢?按照常识,他一定会将时间投入到他最重视的品种上。这些得到重视的品种可以是老板或管理层总是强调的、可以是自己获益最大的、也可以是做起来最轻松的。如果A品种总是被强调,或者能够给自己带来最大利益,业务员一定会逐步将自己的时间多投入到A品种当中。只有当A品种的销售额达到负荷后,他才会增加投入到B品种的时间,而C品种,相信他是无暇顾及了。

  
  这是常识决定的结果。任何人如果没有限制性条件,都会这么选择。自营产品的医药招商企业出现这种情况时,营销管理制度将会使用“C品种的完成率×B品种的完成率×A品种的提成”来确保3个品种的完成率达到医药招商企业的预定目标。代理商老板如果不制定类似制度,C品种的销售额一定会很差。由于A、B、C这3个品种的生产企业并不相同,最终遭受最大损失的是生产C品种的企业。

  
  真要出现这种情况,销售C品种的医药招商企业即使投入很多资源去教育医生,但因为业务员不重视,将每年拜访某医生40次的机会减少为10次,或见到医生也只是敷衍了事地聊聊天,试问,销售额能做上去吗? www.

  
  基于上述分析,代理制医药招商企业所谓的做“学术推广”,推广对象首先应该是代理商的业务员,关键目标应该是提升产品在业务员心目中的地位,即通过以培训为核心的活动,将自己的产品变成业务员的A品种,也就是说,企业首先要关注的是,自己的品种如何在与该业务员手头的其他品种竞争中取胜,成为业务员最重视的产品、将竭尽全力推广的产品。

  
  教育医生有达成这种目标的可能性,因为通过科会,医生对产品有了进一步认识,相当于业务员省去了介绍该产品的时间,效率提高了,但如果我们再培训业务员呢?的确,业务员不属于医药招商企业,即使是自营队伍的业务员也随时可能辞职离去。医生也同样不属于医药招商企业,他可能随时更换品种处方,而且很容易,因为每天都有不同的企业在给医生“讲课”。


  医药招商企业的推广经理直接去教育医生,这个医生是否处方仍然取决于业务员;但企业培训好一个业务员,他却可以教育50个医生。从有效性和效率上分析,培训业务员的收益一定大于直接教育医生,这就是为什么跨国药企每年规定培训业务员15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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