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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应对竞聘中的“人情杀手”?

  如今,很多门店管理者都乐于采用“竞聘”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竞聘作为一种突破传统用人规则、进行内部人力资源重新配置的方式,是卓有成效的。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容易受到各种干扰,最常见的就是“人情关”。

 

  众所周知,竞聘最大的优点就是公平,因为竞聘要做到原则公开、程序公平、评判公正,使绝大多数人认可竞聘结果。如果因为“人情关系”而放弃了公平的原则,就会让团队成员对企业的制度公平产生质疑,管理者的威信势必要大打折扣。 

 

  那么,怎样应对竞聘中的“人情杀手”呢?以下三招可供借鉴:

 

  第一招:竞聘规矩先行

 

  在公布竞聘事宜之前,管理者必须要确立竞聘的办法、途径、条件以及时间安排等等。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当门店将竞聘条件公布于众的时候,每个团队成员都可以看到,而且要对照门店所要求的条件参与竞聘。这时候,具有“人情关系”但达不到竞聘条件的店员,就会被迫自动放弃。

 

  管理者要切记:必须要让“规矩”选拔人才,而不是让“人情”选拔人才。只要规矩立出来,顺便把“后门”关上即可,当有关系户来说情的时候,你只需告诉对方:“推荐人选可以,但必须满足硬件要求。因为竞聘条件已经公布了,作为经理,我总不能出尔反尔吧?”

 

  第二招:明确岗位说明

 

  有的门店在实施竞聘的时候,常常疏忽了对岗位进行说明。“岗位说明”中除了所属部门、主要职责、任职要求外,该岗位的薪资构成、职业发展通道、职位序列等重要信息也应该予以公布或告知。这就等于告诉每个参与竞聘的人,即便是在最终的角逐中胜出,还必须要在任职工作中满足岗位职责的各项要求,否则即视为不称职,门店仍可以另选贤才。

 

  较“竞聘要求”而言,“岗位说明”是更高层次的要求,满足“竞聘条件”的店员可能很多,但是符合“岗位要求”的店员可能不多。那些没有“真才实学”试图通过“人情关系”入选的人,就会有所顾忌。

 

  第三招:多部门来把关

 

  选拔人才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把关,尤其是较为重要的岗位。多部门联合把关的好处是:第一,最大限度降低“人情竞聘”,每个部门负责人都有各自的评判标准,同一竞聘者要想获得多部门的认可,仅仅靠关系是行不通的;第二,提高招聘的质量,实践证明,那些被多位部门经理认可的店员,工作表现往往更优秀,综合能力也较强,能够成为企业发展的“有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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