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社会关注 > “二次议价”成为未来的药品招标趋势已经难以逆转

“二次议价”成为未来的药品招标趋势已经难以逆转

  导读:一直以来,针对竞争不充分的药品进行价格谈判的想法并不新鲜,但却一直难以落到实处。而近来,有关“国家将成立药品价格谈判委员会”的消息在坊间不胫而走,消息称将主要针对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进行价格谈判。
  
  尽管本轮药品价格调整略显仓促,但各地的试点政策已经有所反应,尤其是药品采购中医院的“二次议价”或将借本轮改革而正式明面化。
  
  目前政府文件对“二次议价”实际操作的要求已经有所改变。比如原卫生部下发的64号文,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但到2014年6月,国家卫计委药政司下发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在现有省级集中采购之下,如果试点城市成交价格低于省级中标价格,则全省医院要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采购。另外,发改委的价格改革方案中也提到,建立节约采购成本归医院机制,促进医院主动压低采购价格。
  
  瑞银证券指出,上述征求意见稿此内容的言下之意,或许表明政府已经默许了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自行摸索经验,如果确实能降低药价,那么“二次议价”的尝试也未尝不可,值得生产企业高度关注。
  
  各地对“二次议价”的试点也已陆续开始,上海、福建、辽宁、四川等地在新一轮药品招标采购方案中,均鼓励医院通过“落实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方式,对药品价格进行谈判,尽管并未明确提及“二次议价”,但业内认为本质上并不会有差别。
  
  上海招标主管部门人士近期也在公开场合表示,原则上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将药品定价权交给市场,并且允许不同的医院可以出现不同的价格。
  
  由此可见“二次议价”成为未来的招标趋势已经难以逆转,其中低价药产品将是先行先试的领域,其他产品被纳入试行的苗头也已显现。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