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社会关注 > 医师多点执业 全国试点已推行

医师多点执业 全国试点已推行

  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所有省(区、市),同时申请多点执业的条件,也统一为具有中级职称的医师。2009年,卫生部曾发出《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对多点执业“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之后广东、北京、云南、四川等地开展了试点工作。

  
  在此次发出的通知中要求,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公立医院改革省级联系试点地区,要成为扩大后的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地区;另外,每个省(区、市)还要在上述地区外,再选择2个地级市进行试点。

  
  通知称,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的医师均可申请多点执业。

  
  卫生部官方媒体《健康报》报道称,卫生部医政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少数地区外,大部分试点地区都规定要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资格的医师,才能申请多点执业,卫生部此次放宽相关规定,是希望有更多医生参与其中。

  
  采访人员在采访中发现,对医师多点执业的争论,集中在“多点执业”如何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上。同时,有些院长也担心,放开医生多点执业,会使医生放松了在本院的工作。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