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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将从三个方面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_医药资讯

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宁夏在今后的几年里,将从三个方面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构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坚持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原则,健全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两个平台的建设。乡镇卫生院按照一乡一院的建设原则建设,业务用房一般不少于600平方米,中心卫生院不少于1200平方米。要将卫生院和计生站建设统筹安排、合二为一,提高卫生资源的使用效率。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村卫生室,配备一个村医,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乡村联办、社会力量承办、有执业资格的个人举办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的建设面积,川区不得少于60平方米,山区不得少于45平方米。 二、科学界定和发挥三级网络的功能作用。县级卫生机构承担农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基层转诊、急救以及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指导职责;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村维生素室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预防保健任务,提供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鼓励县、村卫生机构开展纵向业务合作,提高农村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 三、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合理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原则上每个乡镇只设立一所由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卫生院,其余的卫生院 可以改制为民办或股份制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要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新增人员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补充。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使收入与技术水平和贡献挂钩,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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